首页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申报和评审 第十八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申报和评审 第十八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和课题负责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的研究工作以及单位能否提供有关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