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 五、
五、 死刑适用问题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突出打击 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 惩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犯罪分子, 依法严惩具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以暴力抗拒查缉情节严重、参与 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充分发挥死刑对于预 防和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同时,应当全面、准确地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综合考虑毒品数量、 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严格审慎地决定死刑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