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2011年)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加强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在教育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民办学校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教育人才的基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民办学校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表彰、奖励、宣传等方面活动,民办学校人才平等参与。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聘用具有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的教师任教。落实民办学校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在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加强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在教育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民办学校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教育人才的基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民办学校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表彰、奖励、宣传等方面活动,民办学校人才平等参与。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聘用具有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的教师任教。落实民办学校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在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