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竞赛项目立项 第二十条 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民族马术、民族健身操等17个项目已作为全国民族运… 第二十一条 增设项目立项。 第二十二条 非常设项目立项。 第二十三条 常设项目立项。 第二十四条 如常设项目最高级别奖牌实际颁发数量不足本届运动会规程规定数量的50%,则该项目在下届运动会中降级为非常设项目。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