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为了完善统计法制建设,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统计工作制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 第八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