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1991年) 第四章 荣誉称号的授予 第十三条 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1991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荣誉称号的授予 第十三条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实行限额评选。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