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5. 5.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二条。 二、 对下列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关于“征用”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 将下列法律和法律解释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二条 4.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