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4. 4.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