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