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五、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 (二) 将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