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四、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作出修改 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配备公务用枪,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