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2001年) 十四、 第四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2001年)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十四、 第四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十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