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