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四)

(四) 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中的“道路运输单位”修改为“运输单位”,“储存”修改为“储存、装卸”;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储存”修改为“储存、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