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四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 (五) 四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五) 将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中的“锁闭、封堵”修改为“占用、锁闭、封堵”,“出口”修改为“出口、疏散通道”。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