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二十、

二十、 第六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