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2022年) (五)

(五) 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其中的“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修改为“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