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二)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 (二) 将第六十四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一)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