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六、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六十二条修改为:“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公众开放的民用机场应当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方可开放使用。其他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二) 删去第一百零三条中的“检疫”。 (三) 在第二百一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四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8)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