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一)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修改为“经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