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五、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作出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五、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作出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