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年)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深化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