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计划,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等。全体委员应当参加年会。技术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相关工作。技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应当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