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贷款服务机构 第二十六条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贷款服务机构 第二十六条 受托机构若发现贷款服务机构不能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标准履行职责,经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可以更换贷款服务机构。 受托机构更换贷款服务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