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3) 申请企业按照评定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6.2 监督审核 6.2.2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6.2.2 3) 申请企业按照评定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6.2 监督审核 6.2.2 评定机构应在初次评定的第二阶段评估审核后至少12个月内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此后,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6.2.1 目录 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