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是信息产业部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受理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处理或者转送对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办理因不服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受理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处理或者转送对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办理因不服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