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