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四章 产业损害裁决 第三十八条 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产业损害裁决 第三十八条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根据国内产业调整的需要和进展,国家经贸委可以提出逐步放宽保障措施的建议。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