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国家经贸委应当对该项保障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以及国内产业调整状况等进行期中复审。对期中复审案件,国家经贸委应当作出复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