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加强投资项目储备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专项支持范围,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编制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形成连续不断、滚动实施的项目储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