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 一个或者多个委托人可以投资一个投资计划,一个委托人可以投资多个投资计划。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