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六十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十条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六十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提供投资计划法律文书和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文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明示投资计划要素,揭示并以醒目方式提示各类风险以及风险承担原则。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