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201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由于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等人为因素无法及时有效获取资产财务状况等信息的,投资资产应列入关注类及以下。 第八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