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股东,以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依法对受托资产管理和公司运作的重大事项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合规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董事会,并按规定向银保监会报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股东,以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依法对受托资产管理和公司运作的重大事项独立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合规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董事会,并按规定向银保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