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