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