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评级方法 第十九条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评级方法 第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调整评价指标,并制定评分规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