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章 保险机构职责 第四十二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保险机构职责 第四十二条 各保险机构开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应接受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按期完成信息反馈、资料报送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