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行业自律机构组织会员单位针对独立董事开展以下工作:

对独立董事选任、履职、津贴等方面作出自律规定;

组织相关培训,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持续有效实施;

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和履职经验交流;

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