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或者保险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害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和中小股东利益,或者出现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股东权利等情形的,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规定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相关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
责令撤换有关独立董事;
经保险机构申请,向其派驻独立董事。
限制相关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
责令撤换有关独立董事;
经保险机构申请,向其派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