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或者保险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害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和中小股东利益,或者出现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股东权利等情形的,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规定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相关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

责令撤换有关独立董事;

经保险机构申请,向其派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