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八条 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八条 保险公司因增资扩股、海外上市等因素外汇资金增加的,可以向国家外汇局提交有关文件和材料申请增加当年的投资付汇额度。 国家外汇局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核准。 引用法条 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