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四章 内控流程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内控流程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的会议上,就准备金风险边际和货币时间价值确定方法的相关变化及其影响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