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五章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使用、管理与保存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准备金工作底稿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底稿的整理责任人员、归档保管流程、借阅程序与检查办法等。 第十九条 准备金工作底稿应采取电子或纸质文档形式留存并备份。其中,对评估结果有关键意义并能够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的部分应以纸质文档形式保存,对于为评估工作提供支持的数据和资料… 第二十条 准备金评估和回溯分析的工作底稿自编制完成之日起应保存至少5年,其中年度准备金评估工作底稿自编制完成之日起保存至少10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