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五章 使用、管理与保存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使用、管理与保存 第二十条 准备金评估和回溯分析的工作底稿自编制完成之日起应保存至少5年,其中年度准备金评估工作底稿自编制完成之日起保存至少10年。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