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依照本规定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报告材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应当用中文书写。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