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行使省级分公司管理职责的分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参照适用第十八条规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