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股权事务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股权事务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或者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