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依法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