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机构变更、解散与撤销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在保险合同责任清算完毕之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资产,或者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