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五章 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的评价和考核机制。 对独立董事的评价和考核结果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